第一是大力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基本解決制度缺失問題。包括健全養老保險制度,完善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制度體系,實施應對人口老齡化流量計的社會保障政策,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大力發展補充保險等。制度體系基本完備后,就能夠更好地滿足不同群體的社會保障需求。
第二是加快城鄉統籌,穩步推進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務一體化建設。包括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提高電磁流量計統籌層次,切實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工作。實現了這方面目標,參保群眾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制度流動,社保關系銜接不上、轉移不暢的問題就可以逐步緩解。
第三是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保障人群實現孔板流量計基本覆蓋。完成了這方面任務,實現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目標就可以大大跨進一步。
第四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障水平,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社會保障待遇差距。這些計劃得以落實,社會公平將更加彰顯,廣大人民群眾得以更好地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第五是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大力發展福利和慈善事業。這將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保底層”更加牢固。
第六是加強社會保障管理與監督,提升管理服務水平。這將使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安全穩固,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得到更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