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旅游的利益鏈條是倒掛的:地接社不收甚至倒付團費給組團社,導游出人頭費買團,購物點(自費景點)支付回傭支撐整個鏈條,怎么看這種現象?
首先,這不是模式的問題,是很多環節在違法。其次,它也不是流量計規章的問題,大約十年前,《中國旅游報》約我做了一個訪談,也是關于導游和購物的問題,我用了一個詞來形容,就是“逼良為娼”。現在我們慢慢熟悉這個行業以后,都知道這個問題的根源不在導游。
中國的旅游市場是比較混亂的,無序競爭太多,旅游產品不合格,甚至出現欺詐現象。至于團費,其他一些國家也有這種情況,比如新馬泰。今年我老婆孩子去了新馬泰,5000多元一個人,去3個國家,情況跟中國也差不多,去新加坡就是逛了3個商場。泰國的導游也沒有底薪,他們的收入主要靠小費和孔板流量計帶游客購物。(低團費)游客要做好思想準備,過低的團費,不符合常識。
這種模式來源于哪里?大概什么時候開始出現的?
這種現象已經出現很久了,最早應該是從泰國開始的,實際上這也是一種旅游傾銷,后來蔓延到香港。國內最初是在海南開始的,后來就是云南,這些年全國都是。我原來在管湖南師大旅行社時就已經有,那時是1995、1996年。
不少游客認為,游玩之旅其實變成了購物之旅。那么,這些商品電磁流量計的質量如何?購物的回扣大概是什么情況?
鄔敬民:導游的講解不再是傳播旅游點的歷史文化、民俗風情,而是處處引導游客的消費意識,旅游購物已經演變成旅游的兩大陷阱之首。至于商品的質量,我在書中有分析過:次、假、虛(品質次、質量假、價格虛設),三者必居其一。其中最厲害的是珠寶類,國家質檢總局在2006年的一份報告中說,旅游過程中,購自國內的合格率為五成一,境外的一成三,而新加坡的百分之百是假貨。
目前,海南的水晶回扣是七成,云南的玉回扣是八成五。
導游處在這個鏈條的末端,他們承載了整個V錐流量計鏈條的壓力,所以他們跟游客發生沖突是一種必然?
導游和游客只是一個界面,前面是很長的積累,最后一定會在這個地方爆發出來,這是必然的。不僅僅湖南是這樣,海南也是這樣,香港也是這樣。比如香港的旅游團幾天游才收幾百元,我不要調查也知道這里面是有貓膩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導游千方百計也要把錢弄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