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保部2011年的統計,全國環評機構共1162家,環評專職技術人員達30000余人,其中環評工程師9000余人。在流量計環境保護部2010年6月發布的《關于2009年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抽查情況的通報》顯示,75家被抽查的環評機構中,30家出現了質量和管理問題,比例高達四成。
“這些質量存在問題的環評為什么還能通過。”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孔板流量計環保專家指出,這在很大程度上和環評編制單位與環評審批單位具有行政隸屬關系有關。
“根據有關統計,在1162家環評機構中,事業單位環評機構有576家,其中掛靠在各級環保系統的有333家。”一位接近環保部的專家透露。
在前述地方環保廳官員看來,如果環評機構的這種體制不改變,環評審批的電磁流量計公正性就難以保障,環評的審批極容易受到利益和關系干擾。從改革方向來看,應讓環評機構與環保行政部門完全脫鉤,成為真正獨立的中介服務機構、獨立的市場主體。
為此,環保部于2010年6月8日印發《關于開展事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每個省區都至少提出1家單位參加試點,并于2011年6月25日之前上報。
《通知》要求,參加試點的事業單位環評機構通過改革,形成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V錐流量計企業性質的環評機構。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參股,在職人員不得兼任改革后環評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和專職環評人員。
根據環保部的要求,試點單位可以自主選擇改革方式。對不以環評為主業,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鼓勵其將從事環評業務的部門分離出來,并依法組建企業;對主要從事環評業務的生產經營事業單位,鼓勵其轉制為企業。 |